[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113/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沿溪镇 [ 发文字号 ] 沿镇府发〔2024〕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相关单位:

现将《沿溪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4118

(此件公开发布)

沿溪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县安委办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818号)要求,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能职责及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类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实现直接监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行政许可规定期限办结率100%,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着力降低自然灾害事故风险,尽力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全镇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基本情况

(一)村(社区)7个;

(二)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8处(每年9月换证审批有变化),危化企业1家(沿溪加油站);

(三)非煤矿山企业1家(联创建材有限公司);

(四)已关闭煤矿2处(赶家桥煤矿,老鹰堂煤矿);

(五)小学校1所(沿溪小学);

(六)4家镇属单位:邮政所1处,农村商业银行1处,敬老院1处,卫生院1处;

(七)道路交通,全镇乡村道路86112.613公里,交通安全劝导站3个;

(八)水运交通。(全镇有涉水码头一处未运营,已取缔库周渡船,渔用船舶已销毁);

(九)森林防火。全镇森林覆盖面积达36.5%

(十)地质灾害。全镇地质灾害监测点共计23个。

(十一)防汛抗旱。全镇山坪塘105口。

三、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分类

(一)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检查;

(二)危化烟爆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四)消防安全检查;

(五)各村(社区)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

(六)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四、安全检查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内容

(一)路检路查:应急办按月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至少两人参与。

(二)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检查:规建办对两个已关闭煤矿每个月开展巡查1次,应急办每月对非煤矿企业一家检查1次,每次检查至少两人参与。

(三)危化企业、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检查:应急办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8处,危化企业1家,每个月检查1次,每次检查至少两人参与。

(四)镇属单位、校园、农户大院及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应急办每对辖区镇属单位、学校、临街商铺全覆盖检查1次,每次检查至少两人参与;其他行业安全科室按月对本行业监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村社区按月开展农村十户大院、三合一及九小场所消防巡查。

(五)督查7个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治理情况:镇应急办每季度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督查考核。

(六)应急办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每个季度至少1次,镇应急办全体成员参加。

(七)应急办组织召开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暨驾驶员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各类安全培训:每个季度至少1次,镇应急办全体成员参加。

(八)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天;

(九)其余各安全行业领域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及行业主管科室开展检查,行业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

其他涉及安全科室年度检查计划要求:

1.林业站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涉林木企业安全检查及科室对应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每周巡查森林防火1次 ;

2.平安办对辖区校园、餐馆、副食店、药店、超市及临时就地务工点食堂等单位食药品安全工作定期全覆盖检查一次;

3.农服中心负责开展农业领域的农机、农药安全检查,产业园等种植大户场所内安全检查,畜禽领域安全检查及科室对应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4.水利办负责开展山坪塘、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及科室对应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每周巡查山坪塘、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1次;

5.经发办负责开展工贸企业检查、燃气安全检查、天然气输送管道巡查及科室对应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6. 交通办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巡查、隐患治理及科室对应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7.规建办负责开展农房安全检查、地质灾害点巡查及辖区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监管,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每周巡查地质灾害点1次;

8.民政办负责定期对辖区敬老院等民政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1次;

9.其他未提及的涉及安全科室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委会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涉及领域的安全稳定。

五、安全监管与自然灾害监管检查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非煤矿山企业、道路交通、危化烟爆经营单位、学校、森林防火、地灾防治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及道路车辆遵章守纪等进行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重大隐患不整改等生产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道路车辆违规违章等突出问题。特别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道路车辆违规违章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行政许可中需要我镇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管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应急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上级应急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上级应急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应急办及涉及行业领域安全的科室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覆盖一次,其他行业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覆盖一次。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并佩戴执法证件;非煤矿山企业及危化烟爆单位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报批通过再开展现场检查;开展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要求企业行业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责令整改书,整改到期及时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制作复查意见书;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并移送责任部门处理。

(三)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管检查执法工作

年底,应急办要对执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来年检查执法计划,促进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

附件:沿溪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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